高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高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部 门 简 介

   高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3年10月30日,接受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高密市政府的双重领导,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1人,正科级规格,并挂高密市治安大队城市管理治安中队的牌子。现有干部职工86人,其中,党员59人;大专以上学历58人。
   机构设置:
   局下设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规科、投诉受理中心、广告管理科等5个科室,执法大队下投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和监察中队等5个中队。
   主要职责:
   在高密市城市规划区内: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作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惩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规划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 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已批准集中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品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或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车辆尾气污染环境等行为和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经营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未经批准或禽文化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履行省、潍坊市、高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管辖区域
   执法一中队负责“一个中心、三个板块”区域内人民大街以北,夷安大道以西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执法二中队负责“一个中心、三个板块”区域内人民大街以南,永安路以西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执法三中队负责“一个中心、三个板块”区域内人民大街以南,永安路以东,夷安大道以西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执法四中队负责“一个中心、三个板块”区域内夷安大道以东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五、公安保障机制
   高密市公安局成立治安警察大队城市管理中队,配合高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活动,具体处理涉嫌阻碍或以暴力阻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六、负责人介绍
   宫德胜:局长、大队长、党组书记
   王明强:副局长
   朱新光:副局长
   谭传宗:纪检组长
   李延坤:副大队长
   崔绍明:副大队长、治安中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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