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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开展“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潍管执发[2004]39号
(2004年4月27日)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市文明委《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的意见》(潍文明委发[2004]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文明行为养成和文明执法实践活动,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城市环境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动员全体执法人员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重点这次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全力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违法建设工程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集中清理。通过大规模的清查,摸清市区违法建设工程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种类、特点及形成的原因,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尽快拿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该拆除的拆除,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采取得力措施继续加大对市区胜利街、东风街、北海路等主要道路的改造力度,全面提升主干道的档次。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围合区域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抓好综合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对拒不自行拆除或补偿后仍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彻底改变中心城区环境面貌。四是切实搞好北宫街的综合整治改造。对占压道路红线的沿街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拆除,虽没有占压红线但影响市容观瞻的残垣断壁和两层以下沿街房要全部拆除,腾出的空地主要用于建设绿地和街头游园,对保留下来的沿街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高标准的立面包装,对道路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把北宫街建设成为市区的景观大道。
(二)强化监督考核,实现执法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区城管执法机构职责,落实责任,并研究出台配套办法,制定内容细化、指标量化的考核办法,制定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内容及考核奖惩标准,切实加强对各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城管执法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同时,积极研究探索更加切实可行、富有成效的新思路、新办法,在市区主次干道,分路段、分区域地逐步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开辟城管执法示范街(路),推动面上工作的不断提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努力实现城管执法工作体制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创新发展。
(三)突出整治重点,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占道经营的专项治理。重点是下决心清理占压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搞经营的、从事车辆维修和洗车美容以及门窗加工等违规行为的马路市场、马路加工厂;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配合搞好市场的配套建设工作,实现退路进厅、退路进场。二是乱贴乱写的专项治理。在城管公安保障机构的密切配合下,始终保持强力高压态势,继续采取追呼、停机、举报奖励、雇请专业人员清刷、组织力量抓捕等多种措施,严厉打击乱贴乱写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设施产权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街办、居委会和有关责任单位、个人切实做好日常清除和保洁工作。三是户外广告的专项治理。一方面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市区违法设置和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的先进经验,引入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切实加强对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潍坊市市民文明公约》、《潍坊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和《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的意见》等规定文件,在城管执法队伍中大力宣传潍坊市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建设成就、美好前景,特别是去年以来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深入开展“热爱潍坊、建设潍坊、美化潍坊”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好这次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把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这次活动的具体体现,要求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在执法工作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大局观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自觉遵守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行为规范、语言文明、诚实守信,积极主动地化解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同时,进一步加强“96111”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和人员培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及时解决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大力开展“创城管品牌、树文明形象”活动。全面总结去年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活动取得的经验,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中开展以进一步贯彻文明执法“五项规定”,实施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年度考核警示制等“七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创城管品牌、树文明形象”活动,并根据不同阶段的内容和要求,适时地组织了文明执法演讲比赛、文明执法经验交流会和文明执法观摩考评等活动,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深入开展。
三、方法步骤
(一)4月底召开总结动员大会,总结风筝会前各项城管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开展“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动员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同时,各区分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各自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为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项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二)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5月份为“集中活动月”。市及各区分局突出城市环境建设工作重点,在巩固好风筝会前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的要求,全面展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积极主动地配合各新闻媒体,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开展“创城管品牌,树文明形象”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年度考核警示制等“七项制度”的热潮,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城管执法队伍文明形象。
(三)6月上旬,市及各区分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开展“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市里组织的初评前各项准备工作。年终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组成专门的班子,对这项活动连同“创城管品牌,树文明形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活动中表现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系统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开展这项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站在潍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做出的决定,是事关扩大开放,事关跨越式发展,事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一件大事,市及各区分局必须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刘洪源局长任组长,周星明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区分局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大队及公安治安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宣教科。各区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抓好这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参与,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二)明确责任,加强调度。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各项活动计划的督促落实和信息沟通。市及各区分局要把这项活动列入今年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确保责任任务落实。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定期调度,做到上下畅通、协调一致,及时总结经验,搞好典型引导,确保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三)强化监督,讲求实效。为切实把这次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市局领导小组将对市及各区分局开展“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和“创城管品牌,树文明形象”活动情况,以及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反服务承诺制、监督考核制、政务公开制、年度考核警示制、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队等行为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违纪人员,予以通报,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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