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情 况 简 报
第 175 期
(总第2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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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刘洪源 |
| 潍坊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05年7月12日 |
省建设厅杨焕彩厅长来我市调研
并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新要求
7月10日至11日,省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及省委研究室孙建生主任等一行7人,对我市的村镇规划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防汛等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市委副书记赵兴涛、副市长辛丕宏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组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中,杨焕彩厅长对我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自“青岛会议”以来,潍坊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三高”标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大、人财物力投入大、面貌改观大、阶段性成果大、跃升的幅度大,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体现了潍坊特色,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显著提升,实现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全省提供了学习借鉴的经验。
杨厅长强调指出:省委、省政府把城乡环境整治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生态省建设的重大举措,决定在巩固前三年环境整治成果基础上,在全省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5月19日,省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在省建设厅关于城乡环境整治活动专题汇报上批示:“非常好。请正确把握好,把工作落到实处,使山东发生更大变化。”潍坊的城乡环境整治活动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各级对城乡环境整治活动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尽快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愿望日益强烈,为推动潍坊的城乡环境整治活动深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随着环境整治活动由城市为主转变为城乡同步推进,整治范围明显扩大、整治工作量大大增加、整治活动的复杂和困难程度显著加大;全省各地也都普遍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整治步伐,潍坊的优势地位面临着挑战。
对下一步的工作,杨焕彩厅长希望我市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继续发挥优势,大胆探索新经验,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一是要巩固成果,创新思路,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要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下功夫,按照整体策划、协同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形成新的特色标志,实现新的跨越,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二是要坚持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实现旧城区整治改造的新突破。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百姓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突出抓好旧城区、旧住宅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整治改造,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为广大群众“雪中送炭”,使更多的百姓群众享受整治成果,得到整治实惠。希望潍坊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为8月上旬的全省城乡统筹建设现场会拿出过硬的标准和样板。三是要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高效能管理。要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管理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体系,合理划分市、区、街、居四级的城市管理职责,建立起政企分开、干管分离、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工效挂钩、责权利统一的城乡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建立长效机制的新突破。
会议中,杨焕彩厅长对我市的村镇建设及城市防汛工作也提出了新的希望和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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