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把你的问题交给我们,我们给你满意的答复。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意见箱
|
|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社会服务承诺 |
(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在立案、调查、询问、送达、处罚等一系列环节上,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执法人员执法时,首先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严禁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违背法定程序执法。
(二)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经有关部门核准允许收费的项目,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程序,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合法规范收费,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收费不开票据或使用不合法的票据。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必须出具山东省当场处罚罚没款收据;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由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严禁以收费抵罚款、以罚款抵收费或不按规定私收罚款等。
(三)市、区城管执法监察机构的全体执法人员都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执法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姓名、职务、执法证件编号和执法区域,把城管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之下。
(四)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对违法当事人的物品进行扣押(查封)或证据保存时,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分别出具《扣押(查封)财物通知书》或《证据保存通知书》,注明扣押(查封)或保存的物品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及新旧程度等客观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返还。
(五)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对越权执法和违背法定程序执法的,按照《城管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肃处理;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追究其经济责任。
(六)严格执行《城管执法人员队容风纪规定》,自觉维护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着装整齐,风纪严谨,各种标志证件佩带齐全,举止端庄大方,行为规范有礼,亮证执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坚决杜绝“生、冷、硬”和粗暴执法现象。
(七)执法人员坚持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严禁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职权,严禁利用职权索要财物、收受贿赂,严禁截留罚款、私分没收物品,不得从事与执法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
|
|
|
|
潍坊城管执法网 信箱:wfcg@wfnet.cn 电话:0536-8295365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0-2009 http://www.wfc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