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及市高新、经济两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投诉受理中心、直属大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从2006年10月10日至2006年11月10日,组织开展市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潍坊市市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日
潍坊市市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城市管理,改善城市容貌环境,推动城管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堵疏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巩固我市市容环境整治成果,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全面改善城市街巷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使我市的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活动的范围是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及市高新、经济技术两个开发区内的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摊点和流动摊点,乱贴乱画、乱刻乱挂、乱喷乱涂等现象和街头散发宣传品、非法占道商业促销(庆典)活动等行为。
中心城区重点清理以下路段:北海路、新华路、文化路、虞河路、鸢飞路、潍州路、四平路、和平路、向阳路、月河路、永安路、青年路、健康街、胜利街、东风街、行政西街、民生街、福寿街、北宫街。
三、整治标准
取缔一切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摊点和流动摊点,使其退路进店(入市或进场)、合法经营。对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摊点群和早市、夜市,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市区主次干道、学校门口、商场门前、居民集中的出入口、居民休闲娱乐广场附近,不得有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清除所有乱贴乱画、乱刻乱挂、乱喷乱涂等现象和街头散发宣传品等行为。严肃查处所有非法占道商业促销(庆典)活动。
四、实施步骤
此次市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限期整改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6日)。各区(开发区)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和各种社会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整治活动对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城市意识、参与意识,使集中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整治工作平稳、扎实、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同时,各区(开发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对行政相对人或违章业户做好宣传教育、排查摸底,及时掌握辖区各类违章动态的基础上,对行政相对人或违章业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当事人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7日至11月5日)。在前期宣传动员、限期整改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无视劝告、没有整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摊点和流动摊点,乱贴乱画、乱刻乱挂、乱喷乱涂等现象和街头散发宣传品等行为,非法占道商业促销(庆典)等活动的行政相对人或违章业户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商业促销(庆典)活动及随意摆放的材料、物品、经营工具等全部予以收缴。为了保证集中整治的效果,全市统一时间行动,原则上,10月17日早上06:00-08:00,晚上20:00-22:30;10月18日中午10:30-12:00;10月19日晚上20:30-23:00;10月20日晚上20:00-23:00;10月22日早上06:00-08:00,晚上21:00-23:00;10月23日中午10:00-12:30;10月25日早上06:00-08:00,晚上20:00-22:30;10月27日晚上20:00-23:00。其它时间各区(开发区)自定。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在集中整治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由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搞好日常管理,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采取专人盯防,责任到人,实行划片分段责任制;对其它路段、区域,实行责任到人的及时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管,严管严纠,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如管辖路段或区域内仍然出现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要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对少数不听劝阻、屡教屡犯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打击,绝不能因少数人而影响全局,绝不能让整治成果反弹。
五、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对于加快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进行市容市貌整治、强化城市管理是迅速有效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推动我市城管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加强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为全面抓好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由市城管执法局长董胜勇同志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朱文华、陈爱文同志任副组长,许跃进、褚永升、李志强、王树文、陈守华、李斌、台炳友等同志为成员的市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文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戴月起、台炳友、魏明、张晓军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调度和协调工作。工作中,要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市区协调协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行业指导和工作协调,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各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同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根据整治任务的难易程度,依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形势要求,对各项整治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特别是对影响城市品位和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要明确目标,找准切入点,尽快抓出成效。要对照工作进度要求,突出重点,全面兼顾,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构要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狠抓落实,严格实行考核制度,奖优罚劣,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检查监督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第一、二中队负责,对每天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市容市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单,重大问题随报随下。市局执法督查科要将这次市容市貌集中整治的监督考核列入季度考核评比成绩。考核办法参照《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执行。今后对六区的调研考核工作,在原来调研考核的基础上,增加随机考核次数。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搞好信息交流。市局调研宣教科要组织好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全程报道,主动与新闻单位搞好衔接,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好此次活动情况。
坊子、寒亭两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参照以上做法组织实施。